苯酰胺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|
第一部分:化學品名稱 |
化學品中文名稱: | 苯酰胺 |
化學品英文名稱: | benzamide |
中文名稱2: | 苯甲酰胺 |
英文名稱2: | benzoylamide |
技術說明書編碼: | 1793 |
CAS No.: | 55-21-0 |
分子式: | C7H7NO |
分子量: | 121.13 |
第二部分:成分/組成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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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部分:危險性概述 |
健康危害: | 攝入有一定的毒性。熱解可生成有毒的氮氧化物。 |
燃爆危險: | 本品可燃。 |
第四部分:急救措施 |
皮膚接觸: | 脫去污染的衣著,用流動清水沖洗。 |
眼睛接觸: | 提起眼瞼,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。就醫(yī)。 |
吸入: | 迅速脫離現(xiàn)場至空氣新鮮處。保持呼吸道通暢。如呼吸困難,給輸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進行人工呼吸。就醫(yī)。 |
食入: | 飲足量溫水,催吐。就醫(yī)。 |
第五部分:消防措施 |
危險特性: | 遇明火、高熱可燃。燃燒分解時, 放出有毒的氮氧化物氣體。 |
有害燃燒產(chǎn)物: | 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氧化氮。 |
滅火方法: | 盡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。滅火劑:霧狀水、泡沫、干粉、二氧化碳、砂土。 |
第六部分:泄漏應急處理 |
應急處理: | 隔離泄漏污染區(qū),限制出入。切斷火源。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(全面罩),穿防毒服。用潔凈的鏟子收集于干燥、潔凈、有蓋的容器中,轉移至安全場所。若大量泄漏,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。 |
第七部分:操作處置與儲存 |
操作注意事項: | 密閉操作,局部排風。操作人員必須經(jīng)過專門培訓,嚴格遵守操作規(guī)程。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,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,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,戴防化學品手套。遠離火種、熱源,工作場所嚴禁吸煙。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(tǒng)和設備。避免與氧化劑、酸類、堿類接觸。搬運時要輕裝輕卸,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。配備相應品種和數(shù)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。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。 |
儲存注意事項: | 儲存于陰涼、通風的庫房。遠離火種、熱源。應與氧化劑、酸類、堿類分開存放,切忌混儲。配備相應品種和數(shù)量的消防器材。儲區(qū)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。 |
第八部分:接觸控制/個體防護 |
中國MAC(mg/m3): | 未制定標準 |
前蘇聯(lián)MAC(mg/m3): | 0.5 |
TLVTN: | 未制訂標準 |
TLVWN: | 未制訂標準 |
工程控制: | 密閉操作,局部排風。 |
呼吸系統(tǒng)防護: | 空氣中粉塵濃度較高時,建議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。 |
眼睛防護: |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。 |
身體防護: | 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。 |
手防護: | 戴防化學品手套。 |
其他防護: | 工作完畢,淋浴更衣。注意個人清潔衛(wèi)生。 |
第九部分:理化特性 |
主要成分: | 純品 |
外觀與性狀: | 固體。 |
熔點(℃): | 130 |
沸點(℃): | 290 |
相對密度(水=1): | 1.34(4℃) |
相對蒸氣密度(空氣=1): | 無資料 |
飽和蒸氣壓(kPa): | 無資料 |
燃燒熱(kJ/mol): | 無資料 |
臨界溫度(℃): | 無資料 |
臨界壓力(MPa): | 無資料 |
辛醇/水分配系數(shù)的對數(shù)值: | 無資料 |
閃點(℃): | 無資料 |
引燃溫度(℃): | 無資料 |
爆炸上限%(V/V): | 無資料 |
爆炸下限%(V/V): | 無資料 |
溶解性: | 微溶于水。 |
主要用途: | 用于有機合成。 |
第十部分:穩(wěn)定性和反應活性 |
禁配物: | 強氧化劑、強酸、強堿。 |
第十一部分:毒理學資料 |
急性毒性: | LD50:1160 mg/kg(小鼠經(jīng)口) LC50:無資料 |
第十二部分:生態(tài)學資料 |
這部分暫無資料 |
第十三部分:廢棄處置 |
廢棄物性質廢棄處置方法: | 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(guī)。建議用焚燒法處置。焚燒爐排出的氮氧化物通過洗滌器除去。 |
第十四部分:運輸信息 |
危險貨物編號: | 無資料 |
包裝類別: | Z01 |
包裝方法: | 無資料。 |
運輸注意事項: | 起運時包裝要完整,裝載應穩(wěn)妥。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墜落、不損壞。嚴禁與氧化劑、酸類、堿類等混裝混運。運輸途中應防曝曬、雨淋,防高溫。 |
第十五部分:法規(guī)信息 |
法規(guī)信息: |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(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(fā)布),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(化勞發(fā)[1992] 677號),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(guī)定 ([1996]勞部發(fā)423號)等法規(guī),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、生產(chǎn)、儲存、運輸、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(guī)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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