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氧化氫二異丙苯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|
第一部分:化學品名稱 |
化學品中文名稱: | 過氧化氫二異丙苯 |
化學品英文名稱: | diisopropylbenzene hydroperoxide |
中文名稱2: | 過氧化羥基二異丙苯 |
技術說明書編碼: | 1999 |
CAS No.: | |
分子式: | C12H18O2 |
分子量: | 194.26 |
第二部分:成分/組成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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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部分:危險性概述 |
健康危害: | 皮膚接觸可引起灼傷,對粘膜有強烈刺激作用。 |
環(huán)境危害: | 對環(huán)境有危害,對大氣可造成污染。 |
燃爆危險: | 本品易燃,具爆炸性,具強刺激性。 |
第四部分:急救措施 |
皮膚接觸: | 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,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。就醫(yī)。 |
眼睛接觸: | 立即提起眼瞼,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。就醫(yī)。 |
吸入: | 迅速脫離現(xiàn)場至空氣新鮮處。保持呼吸道通暢。如呼吸困難,給輸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進行人工呼吸。就醫(yī)。 |
食入: | 用水漱口,給飲牛奶或蛋清。就醫(yī)。 |
第五部分:消防措施 |
危險特性: | 易燃,具有強氧化性。遇熱、明火或與酸、堿接觸劇烈反應會造成燃燒爆炸。與還原劑、促進劑、有機物、可燃物等接觸會發(fā)生劇烈反應,有燃燒爆炸的危險。 |
有害燃燒產(chǎn)物: | 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。 |
滅火方法: | 消防人員必須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(全面罩)或隔離式呼吸器、穿全身防火防毒服,在上風向滅火。盡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。噴水保持火場容器冷卻,直至滅火結(jié)束。處在火場中的容器若已變色或從安全泄壓裝置中產(chǎn)生聲音,必須馬上撤離。滅火劑:霧狀水、泡沫、干粉、二氧化碳。禁止用砂土壓蓋。 |
第六部分:泄漏應急處理 |
應急處理: |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(qū)人員至安全區(qū),并進行隔離,嚴格限制出入。切斷火源。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,穿防毒服。盡可能切斷泄漏源。防止流入下水道、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。小量泄漏:用惰性、潮濕的不燃物料吸收。大量泄漏: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。用泡沫覆蓋,降低蒸氣災害。用泵轉(zhuǎn)移至槽車或?qū)S檬占鲀?nèi),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。 |
第七部分:操作處置與儲存 |
操作注意事項: | 密閉操作,全面通風。操作人員必須經(jīng)過專門培訓,嚴格遵守操作規(guī)程。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(全面罩),穿連衣式膠布防毒衣,戴橡膠耐油手套。遠離火種、熱源,工作場所嚴禁吸煙。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(tǒng)和設備。遠離易燃、可燃物。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。避免與還原劑、酸類、堿類接觸。搬運時要輕裝輕卸,避免碰撞、翻倒,防止包裝破損灑漏。配備相應品種和數(shù)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。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。 |
儲存注意事項: | 商品通常稀釋后儲裝。儲存于陰涼、通風的庫房。遠離火種、熱源。保持容器密封。應與易(可)燃物、還原劑、酸類、堿類等分開存放,切忌混儲。采用防爆型照明、通風設施。禁止使用易產(chǎn)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。儲區(qū)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。禁止震動、撞擊和摩擦。 |
第八部分:接觸控制/個體防護 |
中國MAC(mg/m3): | 未制定標準 |
前蘇聯(lián)MAC(mg/m3): | 未制定標準 |
TLVTN: | 未制訂標準 |
TLVWN: | 未制訂標準 |
工程控制: | 生產(chǎn)過程密閉,全面通風。 |
呼吸系統(tǒng)防護: | 空氣中濃度超標時,必須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(全面罩)。緊急事態(tài)搶救或撤離時,應該佩戴空氣呼吸器。 |
眼睛防護: | 呼吸系統(tǒng)防護中已作防護。 |
身體防護: | 穿連衣式膠布防毒衣。 |
手防護: | 戴橡膠耐油手套。 |
其他防護: | 工作現(xiàn)場嚴禁吸煙。工作完畢,淋浴更衣。 |
第九部分:理化特性 |
主要成分: | 純品 |
外觀與性狀: | 無色至淡黃色液體。 |
熔點(℃): | 無資料 |
沸點(℃): | 無資料 |
相對密度(水=1): | 無資料 |
相對蒸氣密度(空氣=1): | 無資料 |
飽和蒸氣壓(kPa): | 無資料 |
燃燒熱(kJ/mol): | 無資料 |
臨界溫度(℃): | 無資料 |
臨界壓力(MPa): | 無資料 |
辛醇/水分配系數(shù)的對數(shù)值: | 無資料 |
閃點(℃): | 無資料 |
引燃溫度(℃): | 無資料 |
爆炸上限%(V/V): | 無資料 |
爆炸下限%(V/V): | 無資料 |
主要用途: | 用作引發(fā)劑、氧化劑。 |
其它理化性質(zhì): | 205 |
第十部分:穩(wěn)定性和反應活性 |
禁配物: | 強還原劑、酸類、堿類、易燃或可燃物、硫、磷等。 |
避免接觸的條件: | 受熱、光照。 |
第十一部分:毒理學資料 |
急性毒性: | LD50:391 mg/kg(小鼠) [TDL] LC50:無資料 |
第十二部分:生態(tài)學資料 |
其它有害作用: | 該物質(zhì)對環(huán)境有危害,應特別注意對大氣的污染。 |
第十三部分:廢棄處置 |
廢棄物性質(zhì)廢棄處置方法: | 建議用控制焚燒法處置。與不燃性物料混合后,再焚燒。 |
第十四部分:運輸信息 |
危險貨物編號: | 52021 |
UN編號: | 2171 |
包裝方法: | 螺紋口玻璃瓶、塑料瓶或塑料袋外普通木箱;螺紋口玻璃瓶、鐵蓋壓口玻璃瓶、塑料瓶或金屬桶(罐)外普通木箱。 |
運輸注意事項: | 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《危險貨物運輸規(guī)則》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。運輸時單獨裝運,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墜落、不損壞。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(shù)量的消防器材。嚴禁與酸類、易燃物、有機物、還原劑、自燃物品、遇濕易燃物品等并車混運。車速要加以控制,避免顛簸、震蕩。夏季應早晚運輸,防止日光曝曬。公路運輸時要按規(guī)定路線行駛,勿在居民區(qū)和人口稠密區(qū)停留。運輸車輛裝卸前后,均應徹底清掃、洗凈,嚴禁混入有機物、易燃物等雜質(zhì)。 |
第十五部分:法規(guī)信息 |
法規(guī)信息: |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(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(fā)布),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(化勞發(fā)[1992] 677號),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(guī)定 ([1996]勞部發(fā)423號)等法規(guī),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、生產(chǎn)、儲存、運輸、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(guī)定;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(GB 13690-92)將該物質(zhì)劃為第5.2 類有機過氧化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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