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草醚化學品安全技術(shù)說明書 |
第一部分:化學品名稱 |
化學品中文名稱: | 除草醚 |
化學品英文名稱: | nitrofen |
中文名稱2: | 2,4-二氯-1-(4-硝基苯氧基)苯 |
英文名稱2: | 2,4-dichloro-1-(4-nitrophenoxy)benzene |
技術(shù)說明書編碼: | 2125 |
CAS No.: | 1836-75-5 |
分子式: | C12H7CI2NO3 |
分子量: | 284.1 |
第二部分:成分/組成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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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部分:危險性概述 |
健康危害: | 吸入、攝入或經(jīng)皮膚吸收后中毒。中毒患者可出現(xiàn)高鐵血紅蛋白血癥、溶血性貧血和黃疸等。對眼睛和皮膚有刺激作用。對皮膚有一定的致敏作用。 |
燃爆危險: | 本品可燃,具刺激性。 |
第四部分:急救措施 |
皮膚接觸: | 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,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。就醫(yī)。 |
眼睛接觸: | 提起眼瞼,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。就醫(yī)。 |
吸入: | 迅速脫離現(xiàn)場至空氣新鮮處。保持呼吸道通暢。如呼吸困難,給輸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進行人工呼吸。就醫(yī)。 |
食入: | 飲足量溫水,催吐。洗胃,導泄。就醫(yī)。 |
第五部分:消防措施 |
危險特性: | 遇明火、高熱可燃。其粉體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, 當達到一定濃度時, 遇火星會發(fā)生爆炸。受高熱分解放出有毒的氣體。 |
有害燃燒產(chǎn)物: | 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氮氧化物、氯化氫。 |
滅火方法: | 消防人員須戴好防毒面具,在安全距離以外,在上風向滅火。滅火劑:霧狀水、泡沫、干粉、二氧化碳、砂土。 |
第六部分:泄漏應急處理 |
應急處理: | 隔離泄漏污染區(qū),限制出入。切斷火源。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口罩,穿一般作業(yè)工作服。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。小量泄漏:避免揚塵,小心掃起,收集于干燥、潔凈、有蓋的容器中。大量泄漏: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。 |
第七部分:操作處置與儲存 |
操作注意事項: | 密閉操作,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。防止粉塵釋放到車間空氣中。操作人員必須經(jīng)過專門培訓,嚴格遵守操作規(guī)程。建議操作人員佩戴防塵面具(全面罩),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,戴橡膠手套。遠離火種、熱源,工作場所嚴禁吸煙。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(tǒng)和設(shè)備。避免產(chǎn)生粉塵。避免與氧化劑接觸。配備相應品種和數(shù)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(shè)備。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。 |
儲存注意事項: | 儲存于陰涼、通風的庫房。遠離火種、熱源。防止陽光直射。包裝密封。應與氧化劑分開存放,切忌混儲。配備相應品種和數(shù)量的消防器材。儲區(qū)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。 |
第八部分:接觸控制/個體防護 |
中國MAC(mg/m3): | 未制定標準 |
前蘇聯(lián)MAC(mg/m3): | 未制定標準 |
TLVTN: | 未制定標準 |
TLVWN: | 未制定標準 |
工程控制: | 嚴加密閉,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。 |
呼吸系統(tǒng)防護: | 可能接觸其粉塵時,必須佩戴防塵面具(全面罩)。緊急事態(tài)搶救或撤離時,應該佩戴空氣呼吸器。 |
眼睛防護: | 呼吸系統(tǒng)防護中已作防護。 |
身體防護: | 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。 |
手防護: | 戴橡膠手套。 |
其他防護: | 工作現(xiàn)場禁止吸煙、進食和飲水。工作完畢,淋浴更衣。保持良好的衛(wèi)生習慣。 |
第九部分:理化特性 |
主要成分: | 含量:20%可濕性粉劑、25%、40%乳粉?!?/td> |
外觀與性狀: | 純品為淡黃色針狀結(jié)晶,原藥為黃色至褐色片狀或塊狀固體。 |
熔點(℃): | 70~71 |
沸點(℃): | 無資料 |
相對密度(水=1): | 無資料 |
相對蒸氣密度(空氣=1): | 無資料 |
飽和蒸氣壓(kPa): | 1.06×10-6(40℃)) |
燃燒熱(kJ/mol): | 無資料 |
臨界溫度(℃): | 無資料 |
臨界壓力(MPa): | 無資料 |
辛醇/水分配系數(shù)的對數(shù)值: | 無資料 |
閃點(℃): | 無意義 |
引燃溫度(℃): | 無資料 |
爆炸上限%(V/V): | 無資料 |
爆炸下限%(V/V): | 無資料 |
溶解性: | 微溶于水,易溶于甲醇、乙醇、丙酮、苯。 |
主要用途: | 農(nóng)用除草劑。 |
第十部分:穩(wěn)定性和反應活性 |
禁配物: | 強氧化劑。 |
第十一部分:毒理學資料 |
急性毒性: | LD50:740 mg/kg(大鼠經(jīng)口);5000 mg/kg(大鼠經(jīng)皮); 450 mg/kg(小鼠經(jīng)口) LC50:無資料 |
第十二部分:生態(tài)學資料 |
這部分暫無資料 |
第十三部分:廢棄處置 |
廢棄物性質(zhì)廢棄處置方法: | 建議用焚燒法處置。在能利用的地方重復使用容器或在規(guī)定場所掩埋。 |
第十四部分:運輸信息 |
危險貨物編號: | 61904 |
UN編號: | 2588 |
包裝方法: | 塑料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全開口或中開口鋼桶;兩層塑料袋或一層塑料袋外麻袋、塑料編織袋、乳膠布袋;塑料袋外復合塑料編織袋(聚丙烯三合一袋、聚乙烯三合一袋、聚丙烯二合一袋、聚乙烯二合一袋);塑料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普通木箱;螺紋口玻璃瓶、塑料瓶、復合塑料瓶或鋁瓶外普通木箱;塑料瓶、兩層塑料袋或兩層牛皮紙袋(內(nèi)或外套以塑料袋)外瓦楞紙箱。 |
運輸注意事項: | 鐵路運輸時包裝所用的麻袋、塑料編織袋、復合塑料編織袋的強度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。運輸前應先檢查包裝容器是否完整、密封,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墜落、不損壞。嚴禁與酸類、氧化劑、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混運。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(shù)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(shè)備。運輸途中應防曝曬、雨淋,防高溫。公路運輸時要按規(guī)定路線行駛,勿在居民區(qū)和人口稠密區(qū)停留。 |
第十五部分:法規(guī)信息 |
法規(guī)信息: |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(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(fā)布),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(化勞發(fā)[1992] 677號),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(guī)定 ([1996]勞部發(fā)423號)等法規(guī),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、生產(chǎn)、儲存、運輸、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(guī)定;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(GB 13690-92)將該物質(zhì)劃為第6.1 類毒害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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